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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学者签署"南宁宣言" 法制护航区域经济(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 07:31 新桂网
中国东盟法学者签署"南宁宣言"法制护航区域经济(图)
各国代表为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广场揭幕。记者蒙晓喻摄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熊红明实习生张春霞)9月2日,参加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的各国代表在南宁签署“南宁宣言”。大家达成共识:加强中国-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本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保障本地区的贸易和投资顺畅,促进中国-东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

  与会各国代表表示,将共同努力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办成中国-东盟间政府界、法学、法律界和商业界的一个高层对话平台,推进
中国-东盟间政府界、法学、法律界和商业界交流与合作,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论坛的另外一个任务是,加强中国-东盟地区法律人才培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组织涉及本地区重要议题的法律研究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领域的智力支持。

  根据“南宁宣言”,论坛还将经常性地举办各种会议,如论坛大会,研讨会、座谈会和讲座,讨论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相关的重大法律议题。随时关注本地区出现的可能影响本地区健康发展的各种问题并及时组织活动或开展项目,从法律角度提出对策。

  当天上午,与会代表还获得了论坛颁发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创始会员证书”。随后,代表们前往广西民族学院为首届论坛的永久纪念——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广场揭幕。为展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制文明的历史传统,同时表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合作背景下,各国法学法律界在平等协作基础上深化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意愿,论坛特在广西民院设立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广场,将中国和东盟十国的法律图腾树立在圆形的广场上,目的就是展示和传承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法律文明,弘扬各国的法律文化,相互借鉴,努力培育具有共同的法律理念。

  作者:熊红明 张春霞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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