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尔侵占旗下上市公司资产事实正逐渐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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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 07: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专电(张喜玉)格林柯尔侵占旗下上市公司资产的事实正逐渐曝光,*ST亚星公告称,公司董事姜源(姜宝军)利用职权,借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ST亚星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机,在除顾雏军以外其他董事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ST亚星上述应收股权转让款6300万元人民币直接划至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帐户,致使*ST亚星至今尚未收回上述款项。
*ST亚星称,该事项引起扬州市政府、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扬州市政府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目前,*ST亚星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在扬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正在采取有效的措施,拟对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进行处置,优先在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中收回6300万元款项。 资料显示,扬州格林柯尔投资创业有限公司目前持有*ST亚星1152725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7%),*ST亚星董事长顾雏军、董事姜源、董事晏果如等三人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能履行职务。 2005年4月26日,*ST亚星董事会通过了向扬州机电控股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扬州柴油机有限公司39.78%股权的预案。公告显示,扬柴公司39.78%股权的评估价为12965.0976万元;协议转让价格为1.2亿元,并另获2004年度的投资收益808万元,合计转让价格12808万元,低于评估价。*ST亚星此次披露的被格林柯尔挪用的6300万元应该就是上述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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