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杂志报道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进程中,如何激励国有大型企业高管,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
前不久,在武汉召开的中央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传来消息:国资委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为敏感的内容之一,便是允许国有及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增量持股”。《通
知》将于近日出台。尽管“增量持股”并不等于“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并且《通知》还将对“增量持股”做出诸如“禁止控股”的种种限制,但其中蕴含的“解禁”色彩不言而喻。
多位专家一致向记者表示,很多核心资源掌握在大型国有企业手里,对大型国企高管以增持本企业股份进行激励无疑是必要的
另据了解,目前资产评估常用的定价方法有折现现金流法、市盈率法等。在中国,财政部规定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而收益法只是用来验证,并不被要求作为作价基础。粗略估计,国内评估机构采用重置成本法的85%,折现现金流法占10%到15%,采用收益法的只占极小部分。“这不是中介机构的能力问题,是政策问题。”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高磊强调,“假如国资委要求国有股转让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对企业价值判断的评估报告,而不是现在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会有助于市场的透明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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