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修改股改对价方案 每10股多送0.5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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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12:05 大河报 | |||||||||
本报讯 郑州煤电今日发布公告称,将股改方案中的支付对价由原来的每10股送3.3股调整为每10股送3.8股,同时追加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或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 经过此次修改,郑州煤电的综合股改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
方案调整后,郑煤集团作为郑州煤电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8208万股获权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由73.33%下降至63.20%,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则将由26.67%上升至36.80%。 “该方案已经体现了我们最大的努力和诚意。”郑煤集团董事长、郑州煤电董事长牛森营昨天向记者表示,定向回购绝对不是变相减持,更不是市场套现。在定向回购的过程中,郑煤集团并没有获得现金收入,还将支付5957万元的资金占用补偿费和自行筹集1亿多元资金用以偿还剩余部分的欠款。 对于郑州煤电公布的修改方案,万国测评昨天分析称,按照新的对价方案计算,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即郑煤集团的总支付成本率是13.81%。作为国内煤炭行业第二家股改试点企业,这一指标已高于此前已获通过的金牛能源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成本。 □记者董畅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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