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6日讯2年前买房时价格较为便宜,现在办房证缴契税时,为什么“房价”比原来高出许多?20日,家住黄务鑫凤家苑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随后采访了烟台市财政局,原来,按照国家政策,缴纳房屋契税时要参照缴纳时的房屋价格。
王女士2003年在黄务鑫凤家苑买了一套房子,她家是一楼,当时的价格是每平米1450元。房证到现在一直没办。前几天,楼前贴出通知,说要统一办理房产证。契税按总房价的
一定比例缴纳,总房价按每平方米2100元计算。王女士感到很不理解,为什么缴契税时不能按买房时的房价算?
烟台市财政局的有关同志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近几年烟台市房价上涨幅度较大,前几年买的房子,比现在每平米要便宜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按照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契税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本报提醒消费者:买房后要抓紧办理房证,缴纳有关税收,以免几年后房价涨了,到时又要多花钱。(记者 白晓娟)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