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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输入游客有奖励 输入游客1千人可获奖励1.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7:23 水母网

  水母网7月26日讯 从本月起,烟台市从发展旅游事业费中列支资金对输入游客达到一定标准的旅行社实行重奖。

  凡是旅行团队以烟台为目的地,旅游团队由烟台市旅行社负责组织地接服务,旅游团队在烟台住宿达两个晚上以上、并参观游览有门票收入的烟台旅游景区(点)两个以上的,即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1、乘坐飞机的,一次性输入游客200人(含)以上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5000元;150人(含)以上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4000元;100人(含)以上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3000元。2、乘坐火车、轮船,一次性输入游客1000人(含)以上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15000元;6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10000元;300人(含)以上的团队,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5000元。

  奖励资金由地接旅行社提出书面申请,分别由莱山机场、港航局、铁路公司、旅游景区(点)以及酒店进行确认,经烟台市旅游局审核无误后发放,一团一兑付。(记者刘海玲)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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