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曾报道的《江苏DVD企业被逼上诉》又有后续。以无锡东强为代表的国内DVD企业,前不久向美国南加州联邦法院递交了第二份修正集体诉讼稿,要求4C联盟一个月内对控词作出答复。
这份修正稿中,无锡东强等DVD企业认为4C专利联盟(飞利浦电子、索尼公司、先锋公司和LG电子)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使用不正当手段向中国DVD企业收取了高达数十亿美
元的专利费。他们要求4C专利联盟以3倍的赔偿来杜绝类似不正当行为的再次发生。
无锡东强副总裁李培青称,国内DVD厂家主要控诉的是,4C专利联盟对DVD生产技术的垄断。通常情况下,4C专利联盟成员将所掌握的专利和技术,高价卖给中国国内DVD厂家,而4C专利联盟就按件收取专利费。国内企业每卖出一台DVD,要交给4C成员3.5美元专利费。4C专利联盟就是靠这种方式来维持他们在技术和价格上的优势。在这种方式的压榨下,国内DVD企业几乎完全丧失了自主研发的能力,只能任4C联盟宰割。
李培青告诉记者,国内厂家的首次诉讼始于去年6月。经过多次修改后,此次诉讼稿是最后一次修改。在以往的诉讼中,4C联盟总是以各种理由在最后时刻要求修改诉讼稿,这次4C依然选择了拖延时间。这次,即使4C联盟能够拖到最后,也不得不对控词进行作答了。
除了控诉4C联盟垄断以外,这份修正稿还控诉4C联盟非法搭售、强制收取过期或无效的专利费、非法颁发抑制竞争协议限制贸易、联合抵制、垄断、宣告式裁决、违反加州不正当竞争法卡特赖特法和违反加州不正当竞争法。在这份详尽的诉讼面前,4C专利联盟的代表飞利浦电子和索尼公司,对媒体均选择了回避的态度。飞利浦电子北京知识产权部一人士表示,该诉讼的某些观点之间存在自相矛盾和不妥的地方,律师已经再次向法院提出撤诉要求。而4C专利联盟成员之一的索尼公司,则对该诉讼拒绝发表任何评论。实习生陈晶泽快报记者杨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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