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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长市长签责任状 确保拖欠工程款年底清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9:4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21日电(记者梁钢华)为建立更强有力的工程款清欠机制,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近日与全省21个地级市市长签订责任状,提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欠。

  据了解,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专门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截至今年7月15日,该省已清还拖欠工程款
101.4亿元,清欠比例为49.84%,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清还拖欠工程款33.45亿元,清欠比例为42.13%。

  省长黄华华近日与全省21个地级市市长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清理拖欠工程款目标责任制。该省提出,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贻误清欠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广东省政府定出的清欠时间表,广东省本级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9月底前完成清欠;各市、县(区)政府部门拖欠的工程款,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欠。

  黄华华表示,现在离年底只剩下不足半年的时间,广东全省仍有46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清还。当前,要重点抓好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房地产企业拖欠、较大数额拖欠和工作缓慢地区拖欠的清欠工作。对恶意拖欠的建设单位,要从信用管理、市场准入、资金管理等方面采取制裁措施,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将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切实建立起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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