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指出 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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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3:52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调整产业布局是《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指出,原则上将不再单独建设新的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厂、炼钢厂,必须依托有条件的现有企业,结合兼并、搬迁,在水资源、原料、运输、市场消费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改造和扩建。从矿石、能源、资源、水资源、运输条件和国内外市场考虑,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政策提出,东南沿海地区应充分利用深水良港条件,结合产业重组和城市钢厂的搬迁,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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