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强土地税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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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1:12 湖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陈二厚)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加强土地税收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共同研究强化土地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办公等各种形式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加强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健全和随时更新土地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收数据库,定期与房地产税收征管的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漏征税的土地,分析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土地税收的征管办法,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有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成果,合理划分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等级和税额标准,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土地收益的作用。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纳税人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后,方可为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同时还要将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一联和权属登记资料一齐归档备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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