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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持股划定下限 股改从60%到10%设五道红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10:01 江南时报

  方原

  “可能会按照八大行业,分五类进行不同的最低持股比例限定。”7月18日,国资委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经过近段时间各部委对于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讨论,“事情有了一些进展。”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会同银监会、保监会等其他相关部委,已逐渐建立起“联席讨论”机制。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各部委正在抓紧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分行业持股比例指导性意见。

  不过,他同时也强调,方案目前仍在讨论阶段,何时出台“还没有时间表”。

   从60%到10%:“五道红线”

  国资委研究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对于国资的最低持股比例,国资委一个总的指导思想是,“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要与中央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联系,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确定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出资人的作用,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该人士指出,“一个月前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原则性的,粗线条的。从股权分置改革二批试点的操作来看,现在需要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各行业上市公司的减持比例。”

  他进一步透露,《指导意见》出台的一个月以来,国资委、有关地方政府和试点公司就国有股减持比例进行了多次调研和沟通。“在反复的调研和沟通中,“行业持股比例指引”的基本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该人士进一步透露,目前确定持股比例的行业划分已初显轮廓。可能会按照八大行业来划分:农业、制造业、能源、高新技术、金融保险、零售社会服务、交通运输、文化传媒等。

  “几个部委经过初步研究,把八大行业分成了五类。”该人士进一步介绍,第一类是国家安全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这类企业的国家控股比例会在60%。第二类是重要的资源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资控股比例是51%。第三类是农业、一般制造业等,国家控股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35%。第四类是大量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上市公司,按照25%左右的股权比例决定资金进退。第五类是零售社会服务等行业,按照10%左右的股权比例决定资金进退。“至于金融、传媒等行业的持股比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将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

   地方国资委的声音

  据记者了解,上海、广东、山西、江苏等省市国资委也都根据本省市情况,初步制定了本地国资流转的5至10年规划。国务院国资委的行业划分和持股比例的规定,自然会引起他们的关注。如何把“全国政策”和“地方规划”相协调,是地方国资需要面对的事情。

  据了解,根据初步规划,到2008年,上海国有企业总资产占全市经营性企业总资产的比重将下降到20%左右。国有资本重点向交通运输与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交通运输辅助业、港口码头、金融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产业等领域集中。到2008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将集中于上述行业和领域。上海有关方面表示,以上规划总体上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出台行业持股标准相适应,不用作大的调整。

  对于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分行业确定国资持股比例的政策指向,江西国资委认为相当必要,这有利于地方国资委的具体操作。不过,他们也同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在确定行业划分时,最好考虑各地情况,在政策制定时保证一定的弹性。

  记者采访的数个地方国资委人士都表示,虽然国务院国资委可能把一些社会服务业和竞争行业持股比例确定在25%,但地方实际上期望有更大的下行空间,也就是说可以在20%以下,甚至全部退出。各地对这些行业的指向是三类企业:第一类是适合于分散经营的,如餐饮业、零售业、旅馆业等;第二类是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如传统轻纺业、一般机械加工业、橡胶制品业、造纸业、化纤制造业等;第三类是不利于为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环境氛围的,如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产业。

  河北、山西等省的国资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考察和研究的初步印象看,各地采掘业、能源供应和金属三大行业的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其股份结构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国资可能保持比国务院国资委规定的更高的持股比例。

   市场压力重估

  证监会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沪深两市共有A、B股上市公司1391家。这1391家公司总股本之和为7485.83亿股。其中国家股1809.88亿股,国有法人股1891.92亿股,国有股总数为3701.80亿股,占总股本的49.45%。

  “如果按照国资委行业持股标准,二级市场的压力是很容易测算的。”中信证券研发中心杨春认为。当前证券市场的国有股为3700亿股左右,如果按照目前平均每股市价4元来算,这就是14800亿元;如果按照净资产均价2.5元,那就是9250亿元;综合两种估值方法来测算,则国资所持股份目前价值应该在上述两个数字之间,1万亿出头。根据有关规定,国资在未来三年内只能卖出15%的股份,这是上限。而根据将要出台的对持股比例的具体规定以及一些国有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未来三年内将减持的股份大概在10%左右,也就是1000亿元出头。

  国资委有关人士曾公开表示,“研究确定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则要求,目的是要给市场一个明确的信息:国有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虽然获得了流通权,但并不意味着这些股份都会马上上市出售,其中为了保证控股地位所必需的股份应继续持有。”他表示,“无限扩容”是不可能的。

  “不要随意夸大改革对股市的压力,其实,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贯穿此次股市改革前后的一条主线。”上述人士强调。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1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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