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吁请政府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08 珠江晚报 | |||||||||
据新华社7月19日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19日表示,政府部门必须从三方面入手,营造电动车和谐消费环境。这意味着电动车上路有望解禁。 武高汉在召开的第二届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一是要出台电动车和谐消费的准入制度。不能准许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准许消费者购买,但是不准许消费者使用电动车。
二是要出台电动车和谐消费的标准,包括各类电动车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节能标准,环保标准。 三是要制定电动车和谐消费的“三包”规定。愈是在像电动车产业这样一些竞争不充分,技术不成熟的行业中,愈需要出台统一的“三包”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确认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以来,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呈现产销两旺势头,2004年电动自行车产量675.71万辆,产值约14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