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7000种商品今起全面降税
广货进入东盟市场更具优势
今天起,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将正式开始对原产对方的约7000种商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
7月19日,记者从国家财政部了解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7月20日起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简称六国)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含现行对六国实施的“早期收获”商品协定税率)。
据了解,对六国实施协定税率后,共有3408种商品的协定税率低于相应的最惠国税率(包括37种从量税及复合税商品),其余商品的协定税率与相应的2005年最惠国税率持平。2005年7月20日后我国对六国平均关税税率为8.1%,与最惠国平均税率水平9.9%相比低1.8个百分点。
17亿消费者的经济区域
降税计划是《货物贸易协议》的核心内容,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货物贸易协议》共23个条款,3个附件。根据协议,货物贸易产品除早期收获产品外,余下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其中正常产品近7000种。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的区别为:正常产品的关税要削减直至取消,敏感产品的关税受到上限的约束,但不必取消关税。
协议对正常产品降税提出了以下额外要求: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指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老挝和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东盟秘书长王景荣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贸区的建立,将创造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的经济区域,其国内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估计为1.23万亿美元。东盟和中国将在自贸区框架之下继续保持双边贸易的迅猛增长势头,双边贸易额有望在2005年年底之前达到1000亿美元。
广货进入东盟更有优势
中国与东盟之间年贸易额已近800亿美元。去年1—10月,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174亿美元的逆差,其中广东对东盟的贸易逆差更是大幅增加,高达115.5亿美元。
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东盟之间关税的降低,对广东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机遇。”
他说,由于广东是外向型经济比较高的地区,而且加工贸易也比较发达,关税降低将会使双方贸易市场空间和业务规模扩大,广东的加工贸易将会面临一个更大范围的要素组合。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越南、老挝、柬埔寨的廉价劳动力以及泰国、菲律宾丰富的资源。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理事、副秘书长许宁宁告诉记者,“广货”将会更有优势进入东盟市场。东盟作为广东进口原料和辅料的重要基地,关税的减少也会降低广东商品的生产成本。由于多种企业的进出口成本将得到降低,市民能享受到更多更便宜的进口商品。
海关统计,东盟是广东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今年1—5月,广东与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34.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其中,广东对东盟出口40亿美元,增长22.8%,东盟为广东第五大出口市场;自东盟进口94.8亿美元,增长7.3%,东盟已成为广东第三大进口来源地。
一项权威预测指出,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加快建立,从河内、南宁、海口到珠江三角洲将出现中越国际城市带,带内将形成珠江三角洲国际城市群、南宁国际城市和河内国际城市。
减少与欧美贸易摩擦
与东盟贸易的促进还将减少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贸易摩擦。张燕生说,广东企业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企业链条的分布。由于涉外贸易摩擦越来越激烈,中国企业近期在对美7种纺织品出口、对欧10种纺织品出口时都遇到了很大问题,家具、彩电等很多行业也正在遭遇着不同的尴尬。
通过改变原材料进口地、加工地,使企业可以在更大的地区内布置生产体系,改变原产地性质,减少贸易摩擦。
许宁宁强调,企业在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在出口之前,必须填写原产地规则证书,对于不是中国生产的,必须在中国增值40%以上才有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企业还必须掌握东南亚10国的开发政策,政经体制、市场营销等特点。
再次,广东企业还应广泛地建立与东南亚各国的销售渠道,促进中国其他地区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往来。 本报驻京记者 吕天玲
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正常产品降税模式
注:东盟6个老成员国指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
х=协议实施前税率 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
2005年7月1日2007年1月1日 2009年1月1日 2010年1月1日
х≥20% 20% 12% 5% 0
15%≤х<20% 15% 8% 5% 0
10%≤х<15% 10% 8% 5% 0
5%<х<10% 5% 5% 0 0
х≤5% 不变 不变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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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关税结构现状
泰国税率高于20%的产品:主要为咖啡、茶、香料、面粉、油脂、糖、蔬菜制品、烟草、塑料、橡胶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鞋、帽等轻工产品和玻璃制品,钢铁及其制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等;税率为15%的产品:主要为钢铁及其制品;税率10%—15%的产品:主要为木材及纸制品、纺织品、钢铁、机电产品;税率5%—10%的产品:主要为饲料、机电产品。
马来西亚税率20%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鱼制品、可可制品、蔬菜制品、酒、塑料及橡胶制品、鞋、靴等轻工产品,玻璃制品、钢铁、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税率为15%的产品:主要为食糖、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品、钢铁、机电产品等;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油脂、纸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税率为5%—10%的产品:主要为特种纺织品;税率为5%及以下的产品:主要为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拖拉机、小排量汽车、机动车零附件、自行车及摩托车零附件等。
印度尼西亚税率20%以上的产品:主要为食糖、酒、塑料及橡胶制品、钢铁及制品、机动车辆等;税率15%的产品:主要为活鱼、化工制品、天然橡胶、皮革、纸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等;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油脂、化工产品、木材、轻工产品、钢铁制品、自行车等;零税率产品:主要为农产品、高端钢铁制品、机电产品等。
菲律宾税率高于20%的产品:主要为活动物、猪肉、家禽肉、蔬菜、大米、糖、咖啡、机动车辆、摩托车等;税率15%的产品:主要为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税率10%的产品:主要为鱼、油脂、天然橡胶、纸制品、轻工产品、玻璃制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
(资料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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