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在组织对富阳市国土资金审计调查时发现:2003年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有30起违法案件罚款662.11万元没有执行到位。
2003年,富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涉案的29家企业为富阳市原工业园区内企业,被罚款651.85万元;另1家为富阳消防器材厂在富阳市洞桥镇实施项目时,因审批手续不完善,导致失地农民上访,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0.26万元。上述罚款,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理应执行到位。但当地个别部门以“招商引资”需要为借口,致使按照《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具的罚款收据被束之高阁,至2005年4月,仍未收缴罚款,直接影响了政府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杭州市审计局将上述事实及时通报给富阳市政府。富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开发区管委会、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仅用了10个工作日,便使久拖未决的30起土地违法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罚款662.11万元如数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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