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赵守成)近日,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李仁率部分政协委员,就“关于在我省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议”这一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委员们提出,就江苏而言,在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和参保人员流动后社会保险关系衔接等方面,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在督办会上介绍,江苏正酝酿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据悉,改革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方法,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更紧密挂钩的机制。借鉴吉林、黑龙江两省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江苏实际,按照老、中、新分开原则,切实做好改革前后政策制度衔接,确保待遇水平的平稳过渡。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的机制,改进现行养老金仅按缴费年限长短调整方法,建立类似上海、浙江的养老金调整模式,采取定额与差额相结合,即定额部分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统一标准,体现公平与弥补物价上涨因素,差额部分按全省统一调整比例乘以调整前本人养老金,体现效率因素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使不同地区同缴费年限、同缴费水平的人员享受同等养老金的提高,从而从政策制度上,解决由于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金调整幅度不一所带来的参保人员在临近退休时向高基数、高调整地区流动的利益驱动问题。
李仁在督办会上强调,随着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员工跨地区流动现象日益普遍,由于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基金调剂能力弱,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导致部分职工流动前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法接续,这样不利于人才的流动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建议迅速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缴费比例标准,适当调整统筹基金征缴比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做实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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