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8月起客车须为旅客投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6:11 重庆晚报

  昨天,记者从交通部获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从8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客运车辆经营者要为旅客投保责任险,不按规定履行者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满员后可限量载免票儿童

  《规定》要求班线客运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客运班车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客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
客。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示

  规定要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志,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而在长途、旅游等客运站,要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同时,客运车辆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途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车辆经营当事人要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进行赔偿。拒不投保的企业,将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新华网网络编辑:甘健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