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抵制股权转让 福建前国宾馆笼罩国资迷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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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2:1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建 福州华侨大厦的股权转让,由于职工认为其中涉嫌违规操作,“贱卖”了国有资产、损害了自身利益,而进行集体抵制,福建省国资委紧急介入,该省国资委副主任隋军近日向本报记者表示,将加大调查力度,尽快给出结论。
昨日,福建中旅集团副总经理兼福建中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聿新在福建国资委4人工作小组11日入驻该集团后,首度向本报记者就该大厦股权转让职代会程序欠缺问题回应,表示将补充职代会程序。此前的7月12日,近200名职工代表向集团领导和国资委工作小组组长等提出,集团原董事长兼中旅房地产董事长林玉琳在退休前5天秘密签订的《福建中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严重违反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等法规,未经职代会审议,必须依法撤销。 而该合同意味着,这座位于福州商贸核心区、远近闻名的福建前“国宾馆”的20多亩地块将以9449万元的低价卖给港企,而大厦实体将彻底消失。 导火索:“危房”与“五星级酒店” 作为福建最早的国有宾馆,大厦原归属国务院侨办,上世纪80年代下放至福建省侨办管理,去年随集团转归新成立的省国资委监管。大厦长期承担了“国宾馆”的职责,并首批被国家旅游局评为三星级饭店。 大厦为何走上转让之路? 在7月12日的说明会上,林聿新解释说,2002年大厦的危房报告引起福建省有关领导要求大厦停业的批示。 此言一出,立即遭到在场近200名职工的反驳。“既是危房,为何大厦二楼还出租做茶艺居,现任领导班子还在其中办公?”全国劳模、大厦前任总经理郭发当场质疑说,危房报告片面夸大问题,向领导掩盖了通过纠偏完全可以继续使用的实质。 17日,大厦设计方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杨子增向记者证实,他和福建省结构权威张善庆高工多次建议只需出资五六十万元进行纠偏,甚至提出“出资100多万元进行纠偏后还可加建一层”,但集团置之不理,仍片面收集危房意见汇报省里。 林聿新认为,2002年集团作出大厦停业的决定,职工们是默认或同意的。 这再次遭到职工代表的反驳。职工代表、大厦原财务部总监吴建华称,2002年5月31日停业之日,集团领导郑重向前去问询的广大职工表示,福建省有关部门批准了“中旅·华侨城”二期项目,希望职工支持该项目建设,回家待命,3年后将“还给”职工一座五星级酒店,然而至今酒店不见踪影,大厦却面临实体和品牌消亡的命运。 股权转让方案违规 职工们不解的是,是谁给了集团权力,在3年之后的5月22日避开职代会签订了大厦的“卖身契”——《合同》。 “3年来,从未开过一次职代会!”吴建华还向记者透露,职工们6月8日惊悉大厦将于6月30日前与中旅房地产签订《华侨大厦资产转让协议》,纷纷向大厦总经理李黎表示,根据《办法》等法规规定,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未经职代会审议,协议不能签。 12日,李黎向记者证实,该协议尚未签署:“签或不签要依法依规,我也有法律常识。” 在职工的要求下,大厦工会于6月24日组织了停业后首次职工代表扩大会议。 会议后向大厦管理层递交的三点书面意见指出:目前要解决的不是职工安置问题,而是品牌保留问题;协议是集团的行政强制行为,出卖了职工利益,后果由签订人负责;大厦22.48亩土地,转让后一无所有,而同时转让的集团下属的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和福建中旅免税商品公司却能以17.3亩的土地获得8000平方米的安置房。 而职工们关注的疑点是,《合同》所依据的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大厦的评估报告,将大厦的一级一类地块定位在每亩458万元,远远低于同类邻近地块约每亩1000万元的价位。 而总亩数20.63亩与土地证上的22.46亩亦不符。 “无形资产,还有实用面积405平方米的店面和3号宿舍楼以及包括刘海粟在内的名人字画都没有纳入评估范畴。”吴建华说,低估贱卖的疑问笼罩在职工们心中。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此类转让应用的是成本法,而非假设开发法,必须选取同类三处以上参考地块估价。”他说。 14日,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隋军向记者表示,职工安置方案是国企股权转让方案中的核心部分,该委尚未接到集团上报的有关方案,本案有关情况将进一步查实,尽快落实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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