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传媒观察 > 正文
 

南京今首拍户外广告经营权 收入缴入市财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1: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4条道路112个广告位率先“市场化” 拍卖收入缴入市财政最终“用之于民”

  南京市今天(7月18日)敲响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第一槌。上午9点,第一批4条主干道沿线的112个广告位经营权将在科技会堂进行拍卖,这也是南京户外广告设置采取市场化运作,走市场管理之路迈出的第一步。

  此前,南京市对户外广告一直实行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手段。由于这一行业利润惊人,如新街口黄金地块一块广告牌价值上百万,大大小小的广告公司都不惜一切代价争分这一块诱人的蛋糕。全城为数不少的广告牌杂乱无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景观,对此市民反应强烈。在今年的南京市“两会”上,就有代表和委员就此提出议案。

  南京市市容局市容处毛华军处长透露,目前,南京有120多家广告公司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许可证,全市的户外广告发布总量已达到12万平方米,相当于上海的1/4,其中40%属于违规设置。在2004年的一次整治行动中,市容管理部门一次性拆除了3000平方米的违规广告牌,然而行动之后新建和“回潮”的广告牌达到6000平方米。今年春节后,该市又整治了100多条主次干道的8628块广告牌,总拆除面积达到68616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在违规设置的广告牌中,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二是虽然经过审批,但手续不全的;三是当初审批的发布期限早已过期,牌子仍旧“岿然不动”。

  今年5月16日,《南京市经营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由此开始“试水”。《规定》明确,所有经营性户外广告经营权必须通过拍卖获得,但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和公益性广告不包括在内。经招标、拍卖取得的经营性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期限为2年以上5年以下。争取通过2年到3年的时间,使南京的户外广告走上正轨。考虑到种种原因,对于经过合法审批但被暂停续批的“违规户”,南京市将给予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经营性户外广告将一律有偿设置。

  据悉,今天试点拍卖的是四条道路的广告位经营权,包括云南路(包括云南北路)、草场门大桥、户部街、常府街,共112个广告牌。市容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拍卖公司组织此次拍卖,规划部门按照南京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原则,对广告位进行了选址,并且确立了每个广告牌的占用空间大小和总体风格。市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南京的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都将按照这一思路进行。

  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大连、太原、沈阳等城市的做法。政府对城市的空间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招标拍卖有偿出让经营权,基本思路是“先拆除,后规划,再拍卖”。其中,市政设施、公共场地上的户外广告牌将率先拍卖,拍卖收入为政府预算外资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资金计划,最终“用之于民”。而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牌,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也将逐步展开,拍卖所得将与建筑物业主进行分成。(记者 杨艳)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