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争端将加大商事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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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0:29 北京青年报 | |||||||||
陆纯 本报讯 中美经贸争端今后有望在“商事调解”的方式下解决。记者日前从中国贸促会举办的“中美商事调解大会”上获悉,中国贸促会与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合作成立的“中美商事调解中心”将为两国企业提供一个除诉讼和仲裁以外的,更加灵活、迅速和节省费用的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记者了解到,商事调解是与诉讼、仲裁相并列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和协助下,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友好地解决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说,商事调解在解决中美贸易纠纷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它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为企业节约时间,节省精力、财力,减少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美双边贸易增长迅速,到2010年双边贸易额将超过3000亿美元。”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在会上表示,在中美经贸关系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双方的商事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增长的趋势,比如钢铁纠纷、木制家具纠纷以及纺织品纠纷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面对纠纷多样化的局面,企业之间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应该相对应地多样化。” 尚明说,在中国现行的商事法律体系下,经贸纠纷的解决机制主要有三大渠道:政府参与协调和推动纠纷解决;通过司法和仲裁途径解决商事纠纷;再有就是简便快捷的调解制。他说,在中国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调解制”正被一些发达国家所重视,特别是在社会信用体系比较成熟的美国,调解因为注重双方意愿、诚信、关注长远发展和严格为当事人保密等特点而受到一些大型企业的青睐。 “与旷日持久、花费颇多的官司相比,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解决争端的首选。”美国国际争议预防与解决协会主席托马斯·斯蒂潘诺维奇说,商事调解这种起源于中国的古老争端解决方式,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但这对欧美来说,还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现象。调解有利于争端当事方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看问题,大大降低了争端解决的成本。可以预见,这种方式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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