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符信) 为定期对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定量评估,检查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和《广东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该《方案》,评价内容是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的社会展状况,具体包括人口现状,生活水平,公益服务,社会保障四个领域,共30个指标。
评价方法包括多级综合和聚类分析两种,通过多级综合方法, 使反映社会发展基本特征的评价指标统一为综合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总指数,通过聚类分析方法,将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作为聚类变量计算出聚类解,将各地级以上市按社会发展特征进行分层归类。
评价结果表现为基本评价形式和分析形式两类。基本评价形式包括:全省社会发展总指数(领域指数)及其发展情况,各地级以上市社会发展总指数(领域指数),各地级以上市社会发展特征总体(领域)聚类结果。分析评价形式根据特定需要确定。
广东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人口现状
人口出生率
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
初中升学率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中毕业生升学率
生活水平
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
人均生活用电量
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的家庭电脑数
居民恩格尔系数
公益服务
传染病发病率
新生儿死亡率
人均教育费支出/人均文娱费支出
广播电视混合人口覆盖率
有线电视入户率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空气污染综合指数
社会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
社会保障
享受低保人数占救济对象人数的比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收入户差异倍数
调查失业率
意外死亡人口比率
社会福利救济费用占财政总支出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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