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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室)定金好拿违约重赔 合法遗嘱有成立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 07:14 水母网

  水母网7月17日讯

  李师傅:我与一位张姓朋友签订协议,约定张在20天内为我介绍拉货的活,同时已向其支付了5千元定金,但张姓朋友至今也没有介绍到。我现在想要求其返还定金,这钱能要回来吗?

  中亚顺正所刘昌辉律师:定金是法定的概念。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

  继母不能独占房产

  张先生:我父亲10年前再婚,婚后两人购置房产一处。父亲去世后,继母准备将房产变卖。请问,继母有权独自处理房产吗?

  西政所赵武律师:继母有权继承房产,但其继承的份额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其不能独自处理。你可以向法院依法提起申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合法遗嘱有成立条件

  孔先生:我父亲有一处房改房。房子是我个人出钱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我继母和兄弟都知道这个情况。现在我父亲病危,父亲同意百年后房子由我继承。请问,如何办理手续才合法有效?

  星河泰所黄伟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的一人继承。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设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抵押与房屋过户有别

  高先生:2003年,我从朋友处借得6万元经商,当时朋友要求我把住宅过户给他做抵押,并答应我还款时再将住宅过户回来。最近我将借款全部还清,但朋友拒绝将房子过户给我,并说房子是我卖给他的。请问,我该如何讨回房产?

  星河泰所黄伟律师:高先生被朋友骗了。房屋抵押与房屋过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高先生应尽快举证要求有关部门确认房屋过户无效。

  收购公司也承担了债务

  天津刘女士:我公司去年和烟台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我们向其提供食品添加剂一宗。现该公司被另外一公司收购,我们向其催款,该公司说他们两家有约定,债务由原公司负担,和现在的新公司无关,我该怎么办?

  中亚顺正所刘昌辉律师:原公司被另外一公司收购,那么其债权和债务均应由收购的公司承担。他们两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若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新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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