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官员:中美贸易纠纷呈增长和多样化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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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 陈刚)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在15日举行的“中美商事调解大会”上表示,随着中美经贸交往的不断发展,中美商业领域的纠纷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且呈多样化特点。 尚明说,两国间的商品贸易既有互补性又有竞争性,无论从国际贸易理论还是从中美两国贸易的商品构成现状来看,中
美贸易的互补性都大于竞争性。有交往就有纠纷,本身并不奇怪,关键是要以发展的观点和适当的方法去解决纠纷。 他说,在反倾销方面,除了企业的正常申请和应诉以外,美国政府调整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的歧视性反倾销政策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尚明说,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中美商事纠纷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美在商事交往中频频出现了一些知识产权纠纷,如DVD专利纠纷,商品的商标侵权纠纷,电影的版权纠纷,企业驰名商标的抢注等。这些纠纷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 他说,商事纠纷是经贸往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何妥善解决纠纷是维护和保持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平稳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过政府参与或外交途径解决经贸纠纷是一种非常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此外,当事方也可通过司法和仲裁途径解决商事纠纷。 尚明说,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调解制度是一种简便、快捷、相对平和的纠纷解决方式。20世纪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逐步认识到调解制度的优势,并进行了调解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探索和开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特别在社会信用体系比较成熟的美国,调解因其注重双方意愿和诚信、关注长远发展和严格为当事人保密等特点越来越受到许多大型企业的青睐。 据中国贸促会有关人士介绍,商事调解作为与诉讼、仲裁相并列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和协助下,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友好解决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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