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回扣佣金 好处费通通入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6:07 西部商报

  回扣 佣金 好处费通通入账

  财政部《禁止金融机构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本报讯 (记者 刘晓飞 实习生 金标)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部门获悉,财政部日前印发《禁止金融机构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并从7月1日起实施。

  好处费也必须入账

  《规定》明确,禁止将贷款与存款等不同业务放在同一账户内处理。金融机构经营各项业务所获得的回扣、佣金、好处费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禁止隐匿或者转移、私存私放、坐收坐支、私自用于个人福利。

  禁止金融机构虚列支出

  金融机构的各项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和营业外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据实列入对应账户核算,禁止虚列、多列或者作其他账务处理。金融机构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标准,费用支出一律纳入账内核算。禁止虚列费用支出套取现金,用于其他支出或者转移存放到其他单位和境外。金融机构委托代办手续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防灾费一律据实列支,禁止预提。

  保险代理费必须转账支付

  禁止保险公司及其职工向投保人提供保险费折扣、其他利益,或者超范围、超标准向保险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变相设置“小金库”。除个人代理人外,保险公司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禁止以现金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或者在代理手续费和佣金中列支与此无关的、应当由保险公司自行支付的工资奖金、招待费等费用。

  设置“小金库”要处罚

  《规定》明确,财政部门如发现金融机构有设置“小金库”的情形发生,应当追回资产和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对于金融部门设置“小金库”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违反税收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