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成立一年的安徽省国资委决定将企业改制重组中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作为国企的反腐重点。近几年来,安徽省党政系统腐败案件的屡屡曝光,使公众忽略了对国企腐败的注意。少数老总之所以从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者沦为国企大盗,关键是个人权力在膨胀过程中,失去了有效制衡与监督。当新旧两种管理体制处于转换之际,由于旧体制突然瓦解,新体制未能及时跟进,一些国企管理者很容易将财权、物权、决策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在自己手中,从而为其违法犯罪留下了操作空间。
安徽省国资委加大对国企腐败的查处力度,并圈定了反腐重点,这对保护国有资产、保护企业与职工利益,是十分重要的。但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采取多种手段,给国企筑起一道“防盗网”,则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首先应调整企业内的权力结构,实施权力制衡。目前不少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不少企业实行“党政合一”的领导体制,“一把手”既是企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又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这种领导体制的风险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应让职工重新回归“主人公”位置。在不少国有企业,普通职工只是企业生产要素中的一分子,对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内部的重要信息,根本无权插足过问。因此完善工会与职代会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的民间监督作用,对防止“一把手”腐败会有明显效果。
另外还应引入债权人的外部监督。债权比股权更具约束力,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债权人在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方面,往往比股东更强,监督方法也往往更为科学、更能奏效。因此,利用并发挥银行等债权人来对国企的资金运行进行外部监督,也是防止国企腐败的重要手段。(作者:吴国辉,摘自:《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