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电局原局长张小川因受贿偷税被判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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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7:11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西安7月13日电 (记者 王世焕)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一审宣判,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和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没收财产3万元和处罚金35万元。 今年59岁的张小川原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简称重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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