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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霸王条款 广州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月底试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9:04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本报广州7月13日讯 记者陈鸿报道: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市民期待已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将于7月底投入试运行。届时,长期在房产中介服务中存在的“霸王条款”等种种问题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所党委书记史小明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党员先进性教育动员、评议和整改工作已经结束,下一阶段就是落实到工作中,让群众满意,而广州房
产中介服务合同的出台并付诸实施,就是落实先进性教育工作的成果之一。

  针对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因信息和专业知识不对称等等原因,造成买卖双方常常掉进房产中介在委托书和合同书中设置的“陷阱”的情况,今年5月底,广州房地产中介所在网上公布了《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向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史小明说,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7月中旬将举行由专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表、职能部门代表和市民参加的听证会,之后将于7月底在一至两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试运行1-2个月,然后推广到全市。

  史小明说,从反馈的意见看,市民总体上是满意的,甚至认为“这样的一个合同应该尽早出台”。他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有关部门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后才基本确定的,在内容上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利益,对买卖双方和中介都是有保障的。对于有市民反映示范合同内容过多的情况,史小明说,购房对于广大市民是一件大事,一定不能过于随意,购房前仔细读一读内容、临时抱一抱“佛脚”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被“宰”。

  史小明特别强调,新的中介合同不是代替以往的“三方合约”,只是明确业主、购房者或租房者与中介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文本,是“三方合约”合同前的合同。另外,针对目前市场上广受非议的中介服务收费问题,史小明说,本月底中介所将联合物价局出台相关文件,对房地产中介的收费标准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1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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