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丘眉发自上海
“泗县疫苗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从结果来看,疫苗都是合格的。”安徽省药监局工作人员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我们只能说,从检测结果来看,疫苗是没有问题的。但疫苗与孩子的不良反应是否有直接关系,这要等待国家主管部门下结论。”
该局
同时也表示,不会对疫苗生产厂家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康”)有进一步举动。
6月16~17日,安徽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未经批准,擅自与学校联系,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17个村19所学校的2500名中小学生接种了甲肝疫苗。之后,304名中小学生先后出现异常反应,其中一名6岁的小学生在23日下午死亡。此为“6·17”事件。
该次事件是否与疫苗的质量问题有关,成为事件焦点。在接种的疫苗来源中,有3000支疫苗被称作“肇事疫苗”,是泗县大庄镇防保所违规向“药贩子”张鹏购买普康的产品。
6月23日,泗县药监局局长杨平组队,将“肇事疫苗”样品送至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泗县药监局送检的疫苗样品有三个批号,安徽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这三个批号所检5个项目,全部合格。”
而“肇事疫苗”除上述批号外,另有三个批号。其中两个批号的疫苗因大庄镇防保所残留量不足,改由厂家送同批次产品检测。
“厂家送检的结果也已出来,同样表明没有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说。而另外一个20041107批号是过期产品,不作检测。“在接种登记中,未发现接种20041107批号疫苗的记录。而且,从厂家的记录来看,该批疫苗是4月向张鹏发的货,不是供给大庄镇防保所的。”从安徽省药监局调查来看,张鹏有对普康疫苗私下组合的事实。
“肇事疫苗”检测结果出来至今,国家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两大部门尚未作出公开结论。7月11日上午,泗县疫苗的检测报告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快件方式寄出。
本次事件爆发后,普康董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毛江森很快就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坚称“疫苗没问题”。
昨日,毛江森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公司11日上午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电话通知,从公司抽检的5个批次的疫苗,其质量安全项目的检测全部合格。
其中,鉴别试验证明,送检疫苗属于甲肝疫苗病毒而不含其他杂病毒。无菌试验证明,送检疫苗不含细菌和霉菌。用小鼠和豚鼠进行的动物异常毒性试验证明,送检疫苗安全。残留血清白蛋白含量测定证明,血清白蛋白仅2.5纳克毫升,远远低于可允许的50纳克毫升,而残留血清白蛋白是造成疫苗注射后产生皮肤红肿的主要原因。
“6·17”事件关键人物“药贩子”张鹏,在7月4日凌晨被抓后,安徽公安厅方面至今没有对外透露案件进展情况。张鹏与普康,是雇用还是经销商与厂家的关系,仍然是本次事件一大疑点,对于普康在销售疫苗过程中是否违规也十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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