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草案年内提请审议 扩大洗钱上游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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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7:45 北京晨报 | |||||||||
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拟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 顾钱江 吴琼)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04反洗钱报告说,中国反洗钱法草案今年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报告说,反洗钱法的出台是中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重大步骤,将有力地促进国内反洗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洗钱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对立法起草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反洗钱法制定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要扩大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将贪污、贿赂等严重的犯罪均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洗钱罪是一种下游犯罪,必然有其他上游犯罪在前。中国现行的《刑法》规定,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走私犯罪。上游犯罪规定过窄,是中国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之一。 这份反洗钱报告同时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着手制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部门规章。 由于中国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与变化,国务院法制部门已将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列入工作计划,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现行反洗钱部门规章的修订,也计划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报告说,中国反洗钱法制建设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与国际反洗钱法律制度迅速接轨的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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