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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21:57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近日,泰安市环保局、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自6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自纠、抽查和重点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三是重点工业企
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电厂、热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火电、水泥、造纸等行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理整顿情况;四是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超标情况;五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六是“十五土(小)”和“新五小”企业取缔情况。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12369环保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保、监察部门要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并建立案件移交和联合办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对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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