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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肉蔬菜不准露天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16: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今后,本市所有市场都将建立市场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市场内的重点商品质量进行抽测;鲜肉、蔬菜批发市场应为厅室或厅棚结构,禁止露天经营;同时,市场主办单位对于到市场的经营者不能再“听之任之”,将跟踪了解供应商的信用状况。本市今起推行《北京市有形市场管理规范》,不落实规范要求的市场将面临1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将从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利用3年的时间全面推行和落实有形市场管理规范。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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