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率代表团赴港与香港金管局进行了为期半天的年度双边磋商,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副总裁韦柏康等高层官员出席了会谈。双方就内地与香港银行业近期状况、《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下简称CEPA)的实施情况、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及监管工作的最新进展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广泛共识。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的经济融合不断加深,贸易和投资关系日益密切。与此同时,内
地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香港银行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和难得的发展机遇。CEPA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两地经贸关系的发展,为支持和促进香港银行在内地展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和措施。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拥有58家营业性机构,包括45家分行、10支行,1家财务公司,2家合资银行,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是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24家代表处。在上述营业性机构中,38家机构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约占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在13家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中,6家是香港银行。目前已有3家香港银行获准参股内地商业银行。香港银行与内地银行的合作正在不断扩大和深化,双方在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银监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CEPA相关措施的实施工作。为保证CEPA的顺利实施,银监会于2003年8月与香港金管局正式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建立了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和建立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已建立了非常有效的合作关系,大大加强了两机构的信息交换,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银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银行在内地的发展,支持香港银行参与内地银行改革,将继续与香港监管当局保持密切合作,共同促进香港银行在内地稳健经营,不断发展,为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作者:cb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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