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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政策取消限制 外资企业进入郑州天宽地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15: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郑州七月十三日电 (记者 胡珂) 记者今日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最新出台的《关于鼓励境外投资者来郑州投资办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放宽外企入郑政策,取消系列限制,以吸引更多外商前来投资兴业。

  据介绍,本次新出台《意见》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市场准入、经营范围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突破。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名称中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汉字,不得使
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而《意见》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中直接使用其境外投资者的商号作为该企业的商号,不再必须使用音译或意译的汉字”。

  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规定,允许中国公民凭身份证明和资信证明与境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申办有关合资、合作手续,而此前只有企业和法人才有资格申办这些手续。此外,兴办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无需审批可直接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兴办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百分之六十。

  经营范围方面,以往的外资企业跨行业经营,必须另设新企业之规定,改为了外商投资企业可在规定内跨行业经营(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另据了解,按照此前规定:港、澳商人在郑州只能办外资企业,本次《意见》出台将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郑州市依法申办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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