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审计报
一份《审计要情》为国家挽回了近亿元损失,这一事例折射出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机关揭露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国有资产的坚定决心。
2004年,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
公司杭州办”)的审计中发现,2000年,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下属某行在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少剥离上海某房地产项目贷款表内、表外应收利息1?郾02亿元,导致国有资产1亿多元被私营企业非法占有。在后来的4年中,债权机构未采取有效手段维权。至审计时,上述金融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事实上已全部损失。上海办组织力量对这一重大案件线索进行了深入调查,随后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审计署上报了此案。
去年10月中旬,审计署第22号《审计要情》将此案上报国务院后,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
随后,浙江省公安机关介入此案的侦查工作。
上海办亦同时跟踪追债情况,要求农行浙江省分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上述已损失的金融债权予以追偿。
2004年11月,该私营企业迫于压力与农行浙江省分行下属某行签订了还款协议,承诺分4年归还8851万元。对其余部分,虽然银企双方在适用利率上存在分歧,但上海办仍要求农行浙江省分行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法维权,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有金融债权。(徐景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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