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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输100万 农行咸阳分行职员被判11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11:0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咸阳讯 (记者 蒋旭 张为) 偷用主管密码、扩大自己权限、做假账转移储蓄金,一名29岁的男青年利用自己是银行业务人员的职务之便,在不足两月时间内先后6次挪用公款近140万元,除未挥霍完的20余万元外,其余100多万元全撂在了赌桌上。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首次“下手” 存单上面做手脚

  今年29岁的朱某,父亲是武功县农民,母亲是退休工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大学毕业后,朱某进入农业银行工作,这成为当年他家里的一大喜事。短短几年时间里,朱某迅速成长起来,但每日面对数以千万计的人民币,嗜赌成性的他慢慢滋生了挪用公款的邪念。

  2004年12月31日,在农业银行咸阳市分行一支行工作的朱某将舅母帮其完成储蓄任务的20万元带回银行。2005年1月10日,朱利用本单位员工孙某外出办事、不在机位的时间,用孙某的电脑和印鉴,先从自己的卡上取出1000元钱,办理了一笔1000元的储蓄业务,但在打印存单时却未打印真正的存单,而是用一张白纸代替。随后,他又做了一笔20万元的存款业务,但打印存单时却采用了前一笔1000元业务留下的存单记录完成了打印。这样,朱某便顺利地完成了挪用公款19.9万元的操作流程。

  特殊“手段” 偷用密码改权限

  2005年2月1日,朱某又利用该行九级主管的密码进入其操作系统,对自己只能从事后台业务的交易权限进行了修改,从而扩大了自己的业务范围,使自己既可做后台业务,也可做前台的储蓄业务。

  两天后,朱某在自己的电脑上,从单位上缴市行的储蓄金账户里将20万元钱转入自己的农行借记卡中。此后,从2月5日至2月22日,朱采取同样的方法先后4次将100万元储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

  丑行败露 百余万已撂赌桌上

  这总计139.9万元的人民币,朱某除借给朋友15.6万元和自己剩余的12万元外,其余近113万元,他分次提款并全部撂在了赌桌上。

  就在朱某完成最后一笔“交易”后,两天没有做账的他也受到了上级主管的注意,例行查账时便发现了问题。2月23日,得知丑行败露的他知道“在劫难逃”,便于当日到咸阳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7月5日,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罪名成立,依法判朱某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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