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倒闭“多米诺骨牌效应”———
“金融稳定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4年年报》,并把金融稳定单列一章,其中,存款保险制度被列为2005年金融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是央行首次在正式文件中阐述存款保险制度。
央行表示,2005年将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市场化风险补偿制度,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存款保险制度等市场化风险补偿制度进行研究。
对于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央行在报告中指出:从中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现状和银行业未来发展的要求来看,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金融稳定机制,有利于对出现严重问题、濒于破产或破产的金融机构进行及时处置,有利于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并确立明确的风险补偿规则,有利于推进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稳健发展。
“市场化的信用制度要求一定要有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因此这项制度建设越快越好。”原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研究员,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应宜逊教授说。
但他表示,对于这个制度不能寄予过高期望,它仅仅能解决单纯的流动性风险,投保的机构也应该是运行比较稳健的机构,而不是那些劣质的机构,存款保险机构则应该是政策性的机构,应该拥有相应的监管职能,其资本金也应该由国家财政来出。投保机构应该是商业性的存贷款机构,而不是政策性机构,因此他认为四大国有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应该纳入保险的范围。
对于金融稳定的其他工作,央行在报告中还披露了2004年已经完成的金融稳定自评估工作,央行称,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框架对中国进行了首次金融稳定自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金融部门稳定性自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