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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液化气为何提前加价 物价答复:以抄表周期计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7:29 水母网

  水母网7月13日讯昨天,埠岚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6月1日起我市管道液化气调价,但调价后管道液化气公司收费时,从4月1日起就按新标准计算了。

  市物价局价格科负责人介绍说,这次管道液化气加收燃气差价,自6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的抄表周期,自6月1日前的那次抄表起,已经开始执行新的价格,而不是6月1日以后的用气量执行新的价格。我市管道液化气正常抄表周期为2个月,即4月1日
前的用气应按原价格(9.50元/立方米)结算,从4月1日抄表到6月1日抄表中的部分按新标准收费。

  (陈彦杰 王屹)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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