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自揭非法融资黑幕 曾经月收入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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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0:1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日前关于西安亚能超净煤发展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报道引起了多方关注。近日一位业内人士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非法“融资”的内幕。 业务员称曾经月入10万 张先生是从2002年开始为某公司从事“项目融资”的。据他说,前期和媒体曾曝光的
“客户多的业务员收入颇丰,平均每个月高达万元以上。我自己曾经有过10万元一个月的收入经历,但那是前两年。现在做这行的多了,可选择的项目也多,老人的鉴别能力也提高了,我们的好光景已经过去了。” 高回报根本无法兑现 此类公司的集资有两种形式,以前多是公司法人直接和投资者签订投资回报的合同,在银监局严厉打击后,很多公司开始变相集资。“以某个人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请公证机关公证”。 事实上,这些许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几乎都撑不到投资期满。“以我曾经服务过的公司为例,当时和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期是3年,承诺每年回报15%,但事实上,到了第三年,公司已经无力支付承诺的回报,也无法返还本金,于是拖延,或者声称即将上市,向投资人发‘原始股’,这些所谓‘原始股’形同废纸。” 公司无法兑现承诺的原因是一层层的高额提成。“业务部门和公司多是承包关系。”张先生说。以一个老人投资1万元为例,签合同交现金后,业务部门当场提成30%即3000元,其中业务员15%,部门经理15%。剩余款项上缴公司。而公司在高层分红之后,实际上根本没有余钱投入“项目”。三年间,一些公司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另有一些公司便人间“蒸发”。 受害者为何多是老人 张先生说,很多老人都是经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将一生的积蓄投入一个“空中楼阁”。由于媒体的频繁曝光,家人大多对此持反对态度,因此很多老人都是瞒着老伴和儿女“投资”。有的老人甚至在投资后,年限未满,但人已作古,而家人却浑然不知。即使老人在投资期满仍然健在,已知上当,但担心儿女或老伴埋怨,也不敢声张,而是仍存幻想,寄望于公司“发展壮大”,收回本利。 记者从陕西银监局非银处获悉,近年来该处已查处了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集资项目和多家公司,也已多次提醒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但张先生称,这似乎正是非法集资的公司所钻的“法律空子”:“非法集资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不法公司以此作为不向上当受骗者赔偿的“法律依据”。 银监局非银处孙处长告诉记者,我省正在加大打击非法融资的力度,受害者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在公安机关取缔、查处后,“投资人”才可以依法获得赔付,减少损失。(本报记者 王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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