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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公开选聘中介机构(二批)(北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0:02 发改委网站

  2005/07/12本信息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提供-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

  其它

  招标分类:

  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

  北京

  招标内容:

  为加强对北京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保证政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北京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委托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项目稽察工作的总体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10家社会中介机构(第二批),配合稽察办开展稽察工作,其中:工程咨询类机构8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

  凡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中一项,或上述行业任两项乙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无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工程管理、造价、招标、监理、基建财务等方面执业资格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人员,且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应不少于10名;

  3.无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中介机构的工作职责:

  招标选聘的中介机构,将根据稽察办的要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或者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即时性稽察,具体为:

  1.检查被稽察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被稽察单位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检查被稽察单位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3.检查被稽察单位的建设项目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4.向稽察办提交稽察工作情况报告;

  5.在稽察工作中,如发现被稽察单位的行为有可能危及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造成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稽察办报告。

  稽察费用的支付:

  根据选聘的中介机构在每个稽察项目中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及实际工作日,按照800元/日·人核算支付稽察费用。

  感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5年7月8日至14日期间,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9:00至16:00)。届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近三年主要业绩、最新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拟参与稽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经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加盖核定章的《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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