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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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09:3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青 黄辉) 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凡在江西省境内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这是日前出台的《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的重要规定。这也是该省首次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拖欠或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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