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黄河流域一些省区采访时发现一个怪现象: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而在污染企业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人员却连工资都发不出。
污染企业减少,环保职工减薪
2003年以来,河南省卫辉市先后关停了16家造纸厂、27家石渣厂和2条水泥生产线。其
结果是,环境污染减少了,“排污费”收入也跟着锐减。目前,卫辉市环保局全体职工已3个月没领到工资。卫辉市环保局共有102名职工,只有不足20人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编制人员。
该市环保局财务科科长杨卫芹告诉记者,局里一年的运转费用大约需要120万元,县财政只拨付15万元,剩下空缺要靠收取“排污费”填补。今年上半年,卫辉市“排污费”收入不足30万元,局里不光工资发不出,还欠下不少外债。光是汽油费就欠了1万多元,加油站已不给环保局“赊油”了,一旦下乡执行排查任务,带队的局领导就得垫汽油钱,有位局领导就已垫了汽油钱1000多元。
市环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献策说:“每关停一家污染企业,我们就少了一项‘费源’,我们现在只有千方百计寻找新‘费源’。像饭店、美容美发厅这些以前很少涉足的地方,都成了收费目标,10元、8元不嫌少,能收来的都要。”
河南省获嘉县环保局已5个月发不出工资了。三门峡市环保局130多名职工中,只有30多人是行政编制,其余人员主要靠吃“排污费”。
山西省平陆县环保局共有40人,只有局长一人是行政编制,局里仅有一辆车,工作人员有时还得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去收“排污费”。
而由于县级财政紧张,宁夏自治区多数县都没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排污费”养出“超生局”
而在一些污染企业多的地方情况却恰恰相反。由于有了“排污费”这项收入,环保局成了创收余地大的“好单位”,许多人通过控制不严的“地方事业编制”渠道往环保局里“挤”。河南省许多县环保局成了拥有上百职工的“超生局”。
陕县是河南工业较为发达的县,也是污染企业较多的县。2004年陕县“排污费”共收入280万元,除按规定上缴国家及省财政56万元、安排企业专项治污资金40万元外,剩下的180多万元用来发工资和维持运转。这个全县仅34万人的人口小县,环保局却有120多名职工。县环保局局长路桃妮说,这些人员中许多并不是环保局需要的人,而是盯上了“排污费”这块“肥肉”,通过各种关系挤进来的。一旦政府大力关停污染企业,陕县可能也会步卫辉的后尘,陷入“工资发放难、人员分流难”的困境。
国务院最新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但在黄河流域的许多基层环保部门,“排污费”绝大部分变成了“人头费”,已成为普遍现象。
“猫鼠同吃一锅粥”
河南一些基层环保人员说,如果把排污企业比作“老鼠”,环保执法人员应该是“猫”;可现在的状况是“猫鼠同吃一锅粥”,甚至是“老鼠”养“猫”。
山西省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了,财政收入增加了,但政府用于环保的投入却没有增加。去年,山西用于治污的投入64亿元,其中多数是社会和企业自筹,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用于环境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至今没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
国家规定,到2006年,“排污费”将完全上缴各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运行。一些基层环保人员担心,“排污费”划归地方财政后,这笔钱更回不到环保上,可能被地方政府挪作他用;届时,一些县级环保部门可能“网破人散”,近几年已经取得的环保成果将付之东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