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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大力推广中水回用技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5:20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近年来,烟台大力推广中水回用技术,计划至2007年全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完善中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10年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25%以上。

  目前,烟台的用水量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的100倍,地下水位正逐步下降,可用水越来越少。为此,烟台将中水回用技术推广提上日程,并制定中水使用的激励机制,力图形成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相关节水产业配套的产业链。

  按照规划要求,今后,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可回用中水量750立方米/日以上)的住宅小区,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在有关行业和场所强制节水和使用中水,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电厂的用水,至少要有30%使用中水。

  同时,对于有条件使用中水而不采取措施使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和督改。对于市民而言,也可以节省不少费用。据测算:每使用1吨中水,与使用自来水相比较,居民冲厕可节约0.98元,公共绿化可节约3.5元,工业企业可节约1.5元,洗车行业可节约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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