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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快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8: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省财政厅、省经委和省中小企业局已联合发出了“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的通知”,根据《办法》规定,四川一些中小企业将有望获得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该《办法》已从发布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审核与
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企业注册地财政部门与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申报项目。

  四类项目获重点支持

  据了解,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川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中小企业。支持重点包括四类项目,分别是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具有地区产业优势的特色产品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项目。

  据了解,《办法》规定,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是上述四类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在2年内能完成的在建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符合国家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

  两种方式支持

  根据《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据悉,无偿资助的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和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银行提供的项目贷款凭证确定的贷款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实行2年期贴息,按年度拨付。每个项目的最高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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