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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卖房个税“不强制征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3:25 现代快报

  国税总局一番政策解释称:个人卖房依旧应该按买入卖出差价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就在此前20天,南京市房管部门“个税其他城市不交南京也不交”的解释还言犹在耳,南京究竟会不会马上实际征收卖房个税呢?卖房个税南京一直都有

  记者了解到,在南京该项税收一直存在。在6月初南京市地税局召开的一次媒体发布会上,该局总经济师唐跃曾透露:去年该税种有10多万的进账,只不过是由卖房人主动申报的
。不仅如此,南京地税部门还曾对卖房个税的免税政策进行了有利于市民的变通。“不强制征收”有苦衷

  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南京市民并不知道卖房要交个税,多年来南京的个人房产交易也没有严格地征收过个人所得税,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记者了解到,这与其征收方式有关。南京房屋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并不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房产证前缴纳,而是由纳税人主动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

  “税法规定,对于个人的唯一住房,卖后一年内又购进新房的,可以全额或部分免除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卖房时就收,到时候退岂不麻烦?所以实践操作中这项税由购房人在购房一年甚至一年后主动申报。有关负责人如是说。南京个税已由财政补贴

  南京市民房产交易不缴个税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背景,记者从地税、财政两部门均核实:早在2003年5月1日,该项税收就被南京市政府下文减免,这种国家政策地方补贴的形式完全合法,这一减免政策至今依然没有任何文件宣布其“失效”。

  2002年4月,南京市为了拉动房地产市场,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财政补贴。当时出台的《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明文规定:个人出售普通住房取得收入所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地方财政补贴,即由售房人凭完税凭证和买卖契约到同级财政办理补贴手续。但由于以往个税没有被当成拿房产证的前置条件强制征收,因此补贴也就没有实际进行。实际征收有待地方决策

  “首先,昨天国税总局的解释并没有明确:不缴个税就不能拿房产证。因此南京如果维持个人主动申报的征收方式也没有错;如果真的要加强征收力度、实际向市民收取,那么至少南京市应该出台新的政策,取消以前的补贴政策。说到底,还要看南京市政府的具体措施。”有关人士如是说。快报记者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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