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刘飞锋)桂林市尧山善终服务社首开广西先河,开展免费接运死者遗体业务,但很快被当地民政部门叫停,并由此引发两场诉讼。7月初,此案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
1997年5月,桂林市民王文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尧山善终服务社,成为桂林市第一家办理丧葬用品销售、出租等业务的个体户。2004年7月中旬,他购回一辆殡仪车从事运尸
业务,可不久被桂林市殡葬管理处叫停。当年7月29日,王文毅向桂林市民政局递交增加“接运遗体服务项目”的申请,没有得到批准。王文毅不服,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得到同样的结论后,于当年11月26日诉至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今年2月24日,该院判决撤销桂林市民政局对尧山善终服务社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答复。但桂林市民政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6日开庭审理后认为,桂林市尧山善终服务社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所指的“殡葬服务站”,所以不能从事遗体接运业务,桂林市民政局的行政许可答复合法。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维持桂林市民政局2004年7月29日作出的不予批准尧山善终服务社从事遗体接运服务的行政许可答复。
作者:刘飞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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