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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发放推排行榜 市民申请贷款须满足如下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 07:15 水母网

  水母网7月10日讯记者昨日获悉,烟台市自上月开始在各县市区推出小额贷款发放“排行榜”,以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力图通过“排行榜”在创业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再就业扶持上营造竞争氛围。

  对于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而言,资金和项目无疑都是“瓶颈”。2003年11月起,烟台市开始向失业人员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创业贷款,但由于部分申请人拿不出成熟的创业
项目,或者缺乏创业计划,因此,小额贷款发放较慢,县市级小额贷款发放的积极性不高。为此,职能部门推行小额贷款发放“排行榜”制度,并希望以此来推动小额贷款政策的落实。

  

  根据《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满足如下条件可进行申请:市属以上(包括市属、省属、中央属)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申请人要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并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培训;贷款担保项目经过市场调查论证具有可行性;申请人还要具有还款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申请人应按规定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并提供反担保措施。(记者 赵志杰)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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