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车险业12家保险公司高管再次围坐在一起商讨三责险涨价问题,并提出上涨价格、降低保额、确定强制赔偿额、乃至停办三责险等方案。
此次秘密会议焦点依然是江苏省高院今年2月25日下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某保险公司副总张先生举例说,一驾驶员撞了一行人后,把该行人拉上车子继续开,当他发现该行人死亡后,即拉到一废弃的码头边埋了。该车早在去年8月24日
就应报废了,公安部门调查还发现,车辆和驾驶员的牌照、行驶证都是假的,并涉及逃逸问题。法院后来仍判保险公司赔偿26万元。这种判决否定了保险双方的合同,不该赔的赔,不该多赔的多赔。据江苏保险学会对江苏11家财险公司的统计,自高院的意见下发后3月到6月的4个月间,保险公司支付的类似赔款达3468.49万元,比去年5月到今年2月的10个月,增加了近5倍。
昨日,12家保险公司的高管提出了拟解决的5条办法。一是积极争取江苏省高院修改相关不合理规定;二是争取江苏省人大制定像上海一样的强制保险限额,上海为4万元,江苏可为4万-5万元,以作为国家强制保险出台前的过渡性规定。考虑到操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保险业同时准备报送涨价条款,总体保费将上涨30%以上。
事实上,不少保险公司已开始实施第四个办法:限制承保高额三责险,如20万元、50万元等,推荐5万元、10万元等低保额保险。目前三责险保额以20万元为主,法院判决以该保额作为赔偿限额。同时,不排除停办商业三责险的可能。快报记者陈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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