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一宗境内外勾结、走私入境高档汽车多达285辆的特大走私案在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耀星伙同被告人何明、许冠隆、王国钦等从香港、澳门购买各种高档汽车后,以伪造、套用粤澳两地车牌照的方法走私入境,然后销往广东、广西等省市。其中,被告人许冠隆是何明的雇员,负责驾驶走私
汽车入境,并将走私车按陈、何的指示送到佛山市南海区、顺德等地交给购赃者,每月收取港币10000元的报酬。被告人王国钦、陈耀辉是陈耀星的雇员,按陈的指示在珠海市或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等地接送走私车并负责收取赃款等,每月收取人民币4000元的报酬。被告人王建兴、李继开、冯灿尧等人介绍他人购买走私进口的丰田吉普车等,从中收取中介费。该团伙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断变换交车地点,并用现金交易。截至案发,走私团伙共走私进口“奔驰”、“宝马”等各类高档汽车合计285辆,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47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耀星等九人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王建兴等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销售赃物罪,故请求法院依法惩处。预计庭审将持续两日左右。法庭将择期宣判。(胡军 陈笑尘 欧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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