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蕾)“高温下,单位轮休、缩短工作时间或暂停工作,职工工资是否会受影响?”这是本市六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出后,许多市民极为关心的话题。
市劳动保障局福保处有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说,《通知》中主要有两种情况涉及改变工作时间。第一种,如果一些符合《通知》规定的单位,实行了调整、缩短工作时间或者暂停
工作和休息等措施,改变的工作时间,应视为正常工作时间,单位不能因此降低职工的工资收入;第二种,今年执行电力迎峰度夏让电轮休计划的单位,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相对于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而言的,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总工作时间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每个月加班加点不能超过36小时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这些“避峰让电”企业,以接到“避峰让电”通知为准,开始执行让电轮休计划,并将通知在单位职工中公示。轮休计划结束后,要补回轮休的工作时间,职工工资收入不受此影响。
市劳动保障局福保处有关负责人还补充说,如果一些单位并不在以上所列两种情况中,出于对职工安全生产的考虑,单位想改变职工工作时间的,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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