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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严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污染企业入股分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20:13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7月6日电 (记者 杨守勇) 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局获悉,河北在今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中,将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污染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为污染企业当“保护伞”、入股分红的国家公职人员。

  河北省副省长柳宝全说,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污染企业入股分红、甚至充当污染企业“后台”“保护伞”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环保法规,在综合决策中出现重大失
误,导致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主管部门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河北都将采取措施严肃查处。

  柳宝全表示,河北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绩,但环境质量总体恶化趋势并未根本好转,多数设区市大气质量仍属较重污染程度,全省七大水系、42条主要河流一半以上河段处于重污染状态,饮用水源地水质富营养化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边建设、边破坏,建设赶不上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同时,新的环境污染不断出现,医疗垃圾、居室环境、电磁辐射污染等危害日益显露。特别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有的地方连片污染反弹,违法排污,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

  据介绍,河北省环保局等6部门将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层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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