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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征信系统试运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7:23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蔡臻欣 发自上海

  上海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全面进入测试及试运行阶段。

  昨天,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该系统已于6月底、7月初进入测试状态,由于将面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故系统需要不断磨合,并完善其成熟度,因此还要有一
个渐进的过程。也因此,目前还不能透露正式运行的计划时间以及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举措。他表示:“时机成熟的话,我们肯定会进行相关宣传活动的。”

  央行力推并主导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7月3日起已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地区实现联网。不过,在首批实现联网的省市中,上海并未包括在内。

  一位金融业内人士表示,上海的联合征信系统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信息委,与央行此次在全国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性质有所区别,但根据央行征信管理局的规划,2005年年底将全面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联网运行,两个系统间的整合将是大势所趋。而对于上海资信与央行的合作进展情况,上述上海资信负责人表示暂时不便披露。

  上海的个人信用网上服务平台的网址为www.mycredit.com,目前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用记录报告查询服务,但仅限于上海市民,且须由被查询人本人提出申请。测试期间,申请查询者根据服务平台相关规定步骤,先在网上提出申请,填写本人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按提示操作即可。查询申请将会被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记录,系统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申请人可在收到邮件通知后,再到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目前在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采集的数据主要是与银行等授信机构有过信贷交易关系的消费者以及手机协议入网用户的个人信用信息。如消费者从没发生过此类交易活动,或由于信息提供机构的信息更新机制方面出现问题,均有可能导致查不到其个人信用报告。

  在众所关心的负面信息披露方面,该服务平台将严格依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负面信息的披露和使用的时限由市征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制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负面信息和信用报告中的其他信息一样,会成为使用单位的参考资料之一。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它承担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工作,并同时开展企业征信业务。公司主要的征信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信用报告、个人信用风险评分及系列评分、个人信用数据增值服务、个人信用风险控制解决方案等。截至2005年4月底,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已拥有超过559万人的信用信息,企业征信系统也已采集了上海59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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